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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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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2023年7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23年第22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2019年3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2019年4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件)

1、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工信发〔2023〕167号)

2、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20修订版)》的通知(洪工信规〔2020〕1号)

3、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工信发〔2023〕174号)

4、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现代针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工信发〔2023〕168号)

5、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有关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工信发〔2023〕175号)

(二)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

1、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洪工信发〔2023〕82号)

2、关于印发《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洪工信发〔2021〕166号)

3、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三)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件)

1、南昌市工信局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方案(洪工信发〔2019〕117号)

2、关于印发《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工信规〔2021〕3号)

(四)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

1、南昌市VR技术试点示范应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洪工信发〔2019〕314号)

2、关于印发《南昌市名优创新产品目录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工信发〔2020〕354号)

3、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投资、小升规”的十条措施(试行)部分条款实施细则(洪工信发〔202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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