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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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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部门:

按照江西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暨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工作的通知》(赣工信办节能函〔2021〕23号)的有关要求,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暨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工作。请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申报,并对企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一式四份)报我局节能科,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二、加强对已公告绿色制造名单监管。请对照绿色制造复核名单开展现场复核工作,将复核情况及自评价报告(一份,含电子版)报我局节能科,并督促本辖区内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mpsp.org.cn)进行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自我声明(更新)。

以上材料请于7月1日前报送至南昌市工信局节能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扬,联系电话:83986636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2317

附件: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暨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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