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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企业申报暨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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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企业申报暨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工信办节能函[2024]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

请组织本辖区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和废塑料、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以及机电再制造的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5月6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已公告企业需要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名单的,请将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平台提交。

二、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请南昌县科工信局、新建区科工信局、经开区经发局组织本辖区内已公告企业(江西和信发实业有限公司、江西铃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西中再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江西普盛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迪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填写企业年度报告和年度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企业年度报告和年度信息采集表(盖章PDF版)于5月13日前报我局节能科。

联系人:杨扬,联系电话:83883937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企业申报暨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4年规范条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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