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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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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公告〔2018〕第26号)和《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工信节能字〔2019〕187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请,第三方评价机构评定,现将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发电分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进行公布。

南昌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情况表

企业名称

评价期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种类

数量(吨)

综合利用产品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发电分公司

2022年1-12月

粉煤灰

331711.84

水泥、混凝土、砂浆等

江西贝斯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脱硫石膏

199782.97

炉渣

45772.44

合计

577267.25

2023年1-12月

粉煤灰

523644.24

水泥、混凝土、砂浆等

脱硫石膏

200591.64

炉渣

38354.44

合计

762590.32

2024年1-12月

粉煤灰

409794.68

水泥、混凝土、砂浆等

脱硫石膏

166028.57

炉渣

187915.01

合计

7637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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