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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 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22 16:57:17 字体: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部门:

按照江西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暨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工作的通知》(赣工信办节能函〔2022〕59号)的有关要求,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暨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工作。请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申报,并对企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报我局节能科,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请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或园区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组织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或园区填写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并提出动态调整意见。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绿色制造名单动态调整意见和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报我局节能科。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定期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mpsp.org.cn/)进行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自我声明(更新)。

三、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监管。督促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工信部要求,于2022年10月28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联系人:杨扬,联系电话:83883937

附件: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暨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