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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工信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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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对从事采砂、运砂船舶建造的单位未按照国家船舶强制性标准生产的检查

(一)检查对象

船舶制造企业。

(二)检查内容

1、是否符合船舶生产条件基本要求;

2、是否按规定申请船舶建造检验;

3、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三)检查依据

1《船帕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公告第45号)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2《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八条。

(四)检查时间

202311日至20231231

二、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销售场所安全生产的检查

(一)检查对象

进贤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二)检查事项

1、相关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

2、炸药、雷管仓库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的存储规定进行建设、维护和管理;

3、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三)检查依据

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四)检查时间

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三、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的检查。

(三)检查依据

1、《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

2、《南昌市散装水泥应用管理条例》

3、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四)检查时间

202311日至20231231

四、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

该检查计划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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