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南昌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洪府发〔2024〕21号)及《南昌市支持制造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洪府发〔2025〕2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规范化、可持续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支撑体系,经征求并充分采纳区县工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南昌市市级“数字化诊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现就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背景
2025年2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昌市支持制造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简称《数转十条措施》),为推动《数转十条措施》第五条第1款尽快落地实施,我局草拟了《南昌市市级“数字化诊所”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南昌市市级“数字化诊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运行管理、附则等5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说明了《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明确了申报主体即为运营主体及其市场化、专业化、综合性服务特色,构建了市县两级协同管理体系,覆盖了从诊断评估到落地实施的全链条服务。
第二部分为申报条件,明确了申报主体资格,为南昌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若申报主体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提供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合法有效授权;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响应。
第三部分为申报程序,明确了四个关键点,主要为四个关键点,1.审核步骤:县区初审→市级第三方评审→公示公布;2.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确保公平透明;3.限额管理:每县区原则上仅设1个诊所,优化资源配置;4.动态监督:获批后需按方案推进建设,接受属地工信部门指导。
第四部分为运行管理,包含了四个方面,管理职责体系、动态评价机制、退出与惩戒机制、变更管理要求,通过年度评价、分级监管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体系。
第五部分为附则,突出了灵活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25年6月10日,我局向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等18家单位征求意见。其中红谷滩去科工局、南昌县科工局等13家单位无意见,采纳了中国电信南昌分公司、经开科工局、高新区经发局3家单位的意见,新建科工,信通院2家单位意见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