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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 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兑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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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 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洪府办发〔2023〕123号),推动产业链项目建设,推进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提升、融合化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 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洪工信发〔2024〕6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开展2025年度《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 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并根据《实施细则》进行初审。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部门在征求财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当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局)审核同意后,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政府(管委会、管理局)名义报送初审结果及材料至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进行复审。  

(二)申报单位要如实申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督促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需近两年内未被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纳入环保、安全重大违法处罚或失信惩戒不良记录名单。

(三)同一项目若同时符合市级层面同类型资金奖补条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选择,不重复获得奖励补贴。

(四)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政策第4条“支持企业壮大发展规模”条款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自行组织兑现。

二、兑现时间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单位于4月21日前(4月21日后网报窗口将关闭)完成网上申报工作(江西政务服务网“赣企通”(原惠企通):http://www.jxzwfww.gov.cn),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4月30日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局)报送初审结果及企业申报材料至市工信局(分口报送,详见附件13)。逾期未上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兑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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